2026.06.04
范達美與 Chuck Norris 的史詩劈腿:Volvo 廣告如何變成網路迷因
從鮭魚設計的觀點來看,一支好的廣告,不只是把產品功能說清楚,而是能讓人記住、討論,甚至被網路文化重新創作。本文從 Volvo Trucks《The Epic Split》范達美史詩劈腿廣告談起,整理它如何把「卡車轉向穩定性」這個原本偏技術的產品賣點,變成一個人人看得懂的經典畫面。也解析 Chuck Norris 惡搞版本為什麼像是一種高級回嗆,如何讓這支廣告從品牌案例延伸成網路迷因,甚至成為品牌內容被大眾接手再創作的代表案例。

有些廣告之所以會被記住,不只是因為拍得漂亮,也不是因為預算很高,而是它成功變成了一個「大家都看得懂,也玩得起來」的網路文化符號。
2013 年,Volvo Trucks 推出了一支後來被稱為經典的廣告 《The Epic Split》。畫面中,動作巨星 Jean-Claude Van Damme 尚-克勞德・范達美站在兩台倒退行駛的 Volvo 卡車後照鏡上,隨著兩台卡車慢慢分開,他在空中完成了一個極具張力的大劈腿。
如果只看表面,這像是一場很誇張的明星特技表演。但我覺得這支廣告真正厲害的地方,是它把一個原本很難被一般人理解的技術賣點,轉化成一個誰都看得懂的畫面。
Volvo Trucks 要講的是卡車轉向系統的穩定性與精準度。這種產品訴求如果用傳統方式說明,很容易變成規格表、工程數據或一堆技術名詞。但他們沒有這樣做,而是直接讓觀眾看到:兩台大型卡車在倒退行駛時,仍然能穩定到讓一個人站在中間劈腿。
這個畫面很荒謬,但也很清楚。對品牌廣告來說,這就是最高級的地方:不用解釋太多,觀眾自己就懂了。
Volvo Trucks - The Epic Split feat. Van Damme
為什麼這支廣告會爆紅?
《The Epic Split》厲害的地方,在於它同時滿足了三件事:畫面簡單、記憶點強、產品賣點清楚。
很多品牌在介紹技術時,會習慣把功能講得很滿,好像說得越完整,消費者就越能理解。但實際上,多數人並不會記住那些複雜的功能說明。人們真正記住的,通常是一個畫面、一句話、一種感覺。
范達美站在兩台卡車之間劈腿,這個畫面非常簡單,也非常難忘。它甚至不需要完整看完影片,光是一張截圖就能讓人產生好奇:這到底是在拍什麼?為什麼他可以站在兩台卡車中間?這兩台卡車也太穩了吧?
而范達美本身的形象也選得很準。他不是隨便一位明星,而是以武打、柔軟度、身體控制聞名的動作演員。當他站在兩台卡車之間完成劈腿時,觀眾看到的不只是特技,而是一種「人與機械都極度穩定」的視覺對比。
這就是好的品牌廣告。它不是把產品硬塞給觀眾,而是把產品價值變成一個大家願意停下來看的畫面。
Chuck Norris 版本:這不只是惡搞,說是回嗆也不為過
在《The Epic Split》爆紅之後,網路上很快出現了各種模仿與惡搞版本。其中最有名的,就是 Chuck Norris 羅禮士版本的 《Greetings from Chuck》,也被稱為 《The Epic Christmas Split》。
如果用很嚴格的角度來看,這當然不是范達美和 Chuck Norris 真的在互嗆。但如果用網路文化的角度來看,說它是一種「高級回嗆」其實也不為過。
范達美站在兩台倒退行駛的卡車之間劈腿,已經是一個很誇張、很有記憶點的畫面。結果 Chuck Norris 版本直接把規格拉滿:他站在兩架飛機之間劈腿,頭上還站著一排人,排列成聖誕樹的形狀。
這個畫面就像是在對原本的廣告說:「你這樣很厲害嗎?那我再誇張十倍給你看。」
我覺得這支惡搞影片好看的地方,不是它單純把原廣告複製一次,而是它完全抓住了《The Epic Split》的核心符號:劈腿、穩定、不可思議、明星身體能力。然後再把這些元素全部推到更荒謬的程度,讓觀眾一看就懂,也忍不住想分享。
而且這件事之所以成立,跟 Chuck Norris 本人的網路迷因形象有很大關係。在網路文化裡,Chuck Norris 一直被塑造成「什麼都做得到」的超人式角色。所以當范達美完成一個看起來幾乎不可能的廣告畫面後,網路自然會期待:如果換成 Chuck Norris,他是不是可以做得更扯?
Greetings from Chuck - The Epic Christmas Split
范達美宇宙版:你用飛機回嗆,那我就劈到外太空
更有趣的是,故事並沒有停在 Chuck Norris 的飛機版。後來又出現了范達美在宇宙中劈腿的版本,這件事就讓整個梗變得更完整了。
如果說 Volvo 原版是第一回合,范達美用兩台卡車把「穩定」這件事演到極致;Chuck Norris 飛機版是第二回合,把這個畫面推到荒謬惡搞的高度;那范達美宇宙版就很像第三回合:你把場景拉到天空,那我乾脆拉到外太空。
這就不是單純的模仿了,而是網路文化裡很有趣的「互相加碼」。每一支影片都在回應前一支影片的視覺邏輯,然後再把尺度推得更遠。卡車、飛機、宇宙,看似越來越荒謬,但核心其實都一樣:用一個不可能的劈腿畫面,讓觀眾一秒看懂這是在玩哪個梗。
我覺得這才是這個案例最值得看的地方。當一個廣告強到可以被別人拿來回嗆,再被原本的主角用更誇張的方式回應,這個廣告就已經不只是廣告了。它變成了一個大家都知道規則、也都能參與的文化遊戲。
Jean-Claude Van Damme - Space Split
這就是網路文化最迷人的地方:觀眾會幫品牌把故事演下去
我覺得這個案例最有意思的地方,不在於哪一支影片最誇張,也不在於兩位動作明星到底有沒有真的互嗆,而是它證明了一件事:當一個廣告概念夠強,觀眾會自然想接著玩下去。
Volvo Trucks 原本只是想展示卡車轉向系統的穩定性,但因為畫面太簡單、太極端、太好記,最後它變成一個可以被模仿、被回應、被加碼的文化格式。這時候品牌內容就不再只是品牌單方面丟出去的廣告,而是變成大家可以參與、改編、惡搞、二創的素材。
對我來說,這才是真正厲害的地方。很多廣告看完就結束了,但《The Epic Split》不是。它創造了一個「任何人都知道怎麼玩」的視覺規則:兩個移動中的載具、一個劈腿的人、一個看起來不可能但又很穩的畫面。
規則越簡單,網路越容易接手。Chuck Norris 的版本像是把這個規則推到天空,范達美宇宙版則像是把這個梗再推到外太空。這種一來一往的感覺,才是它好玩的地方。
品牌可以從這個案例學到什麼?
第一,好的廣告不一定要把功能講得很滿,但一定要讓人一眼看懂重點。Volvo Trucks 沒有用複雜的技術語言說明轉向系統,而是用一個極端畫面讓觀眾理解「穩定」這件事。
第二,品牌內容如果有強烈的視覺記憶點,就更容易被傳播。范達美在兩台卡車之間劈腿,這個畫面非常簡單,也非常難忘。它不需要太多解釋,光是截圖就能讓人產生好奇。
第三,當廣告被二創、惡搞,甚至被拿來回嗆時,不一定是壞事。很多品牌會害怕自己的內容被改編,好像一被惡搞就失控。但我反而覺得,只要原本的品牌概念夠清楚,二創不一定會傷害品牌,有時候還會讓原始廣告被更多人重新看見。
Chuck Norris 飛機版雖然不是 Volvo 官方廣告,但它讓更多人再次討論范達美的《The Epic Split》。范達美宇宙版則讓這個梗又多了一層來回呼應的趣味。某種程度上,這就是品牌內容最想達到的狀態:你不只被看見,還被拿來討論、被模仿、被回應、被再創作。
第四,明星代言真正有效的地方,不只是名氣,而是明星形象是否能和品牌訊息結合。范達美的身體控制與武打形象,剛好能放大 Volvo Trucks 想傳達的「穩定、精準、控制力」。Chuck Norris 的迷因形象,則讓飛機版的回嗆感自然成立。
從廣告到迷因:真正成功的是被記住的概念
《The Epic Split》之所以經典,不只是因為范達美完成了一個高難度動作,而是因為它把產品功能、明星形象與視覺創意結合得非常精準。
而後續的 Chuck Norris 飛機版與范達美宇宙版,則說明了一件事:當一個廣告概念夠強,它就有機會被網路文化重新加工,變成新的故事。這種擴散並不是單靠預算買來的,而是因為內容本身有足夠清楚的符號、足夠簡單的理解方式,以及足夠強的分享動機。
這也是我們在做品牌設計或網站內容時常常會提醒客戶的一件事:不要只是把資訊放上去,而是要想辦法把重點變成一個容易被理解、容易被記住、甚至容易被討論的表達方式。
真正好的品牌內容,不只是讓人看完知道你賣什麼,而是讓人願意記住你、討論你,甚至用自己的方式再創作。
當品牌內容能做到這一步,它就不只是廣告,而是文化的一部分。
